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
项目概况:化龙净水厂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复苏村与石楼镇交界处,现时共建设两期工程。本次三期工程属于改扩建工程,在现状二期工程、污泥工程土建已建建构筑物中,新增设备规模2万m³/d,建成后全厂处理规模达7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干化设备和新建储泥池等。
化龙净水厂首期工程采用CASS+转盘滤池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m3/d,二期工程采用A2/O+MBR膜池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m3/d。厂区自身污水与收纳污水经自身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及污泥干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收集后经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达标排放。各类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城路119号(综合楼)三、四层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20-3250740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可下载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具体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