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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自来水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8-12-12 11:06:00    浏览次数:24101

根据《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区自来水价格改革相关问题的批复》(番发改价格函〔201576号)的文件精神,自来水价格分类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根据《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番发改价格〔201723号)的文件精神,污水处理费价格分类为居民生活类污水、非居民类污水、特种行业污水三类。

自来水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自来水类别

内容

收费标准

(元/立方米)

污水类别

内容

收费标准

(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

1.75

居民生活类污水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

0.95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7-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

2.63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7-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

1.43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

5.25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

2.85

以上所列为用户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的阶梯水价水量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阶梯水价水量基数相应增加。

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式计量与自来水一致。

非居民生活用水

2.94

非居民生活类污水

1.40

特种用水

9.00

特种行业污水

2.00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51231日起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791日起执行。

 

                                                                                               物价投诉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