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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PYZH2018-117)

发布日期:2018-12-24 11:19:33    浏览次数:11675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YZH2018-117

三、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采购2019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五、服务期:2019年度。

六、总价限价(含税):¥159,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元整)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三)投标人必须为广州地区注册的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销售业绩(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资料)。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信息公示时间:20181224-20181226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1227

十、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1224-20181227日办公时间内

(二)获取方式:

1.现场递交资料:经办人带相关资料前往水务公司采购部现场报名,通过初审后获取。

2.纸质件邮寄方式:报名所需资料以邮寄方式到水务公司采购部,通过初审后获取(收件时间以投标截止日期的办公时间内为准)。

3.电子邮件方式:把相关资料盖章后,彩色扫描发至采购部电子邮箱:panyushuiwucaigou@163.com,通过初审后获取。

(三)获取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11

(四)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业绩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

4.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一、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8122911点正(如有调整,按采购方最新通知为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22

(三)评标方式: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四)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准时到场。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合并装订。

十三、投标保证金、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三)本项目不需答疑会。

十四、招标疑问澄清:如投标人对项目有疑问,请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内将有关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给招标人反映,招标人在收到疑问原件的第二天作澄清并通知各投标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五、联系事项

(一)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二)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11

(三)联系电话:020-84825460

十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中标结果将在水务公司网站公示3个日历天,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投诉或发现违法违纪活动,可向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020-84826498)或采购方(020-84825460)联系,但需对投诉或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结果确认书。